信件标题: |
白山市与吉林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 |
咨询内容: |
白山市与吉林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目标量(万吨),相对2010年(基期)的减排量的数据。用于科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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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回复:您好,“十二五”期间,长春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为:化学需氧量(COD)16.4363万吨,氨氮(NH3-N)1.2856万吨,二氧化硫(SO2)5.97万吨,氮氧化物(NOX)13.65万吨。与2010年相比,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399万吨,氨氮(NH3-N)1389吨,二氧化硫(SO2)1.16万吨,氮氧化物(NOX)5019吨。已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
留言时间: |
2021-04-14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的来信。“十二五”期间,白山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为:化学需氧量(COD)0.6231万吨,氨氮(NH3-H)0.0674万吨,二氧化硫(SO2)1.5925万吨,氮氧化物(NOX)1.1460万吨。与2010年相比,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0.0548万吨,氨氮(NH3-H)0.12万吨,二氧化硫(SO2)0.043万吨,氮氧化物(NOX)0.079万吨。已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
答复单位: |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
办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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