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了解《规划》,有效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现从编制过程、框架内容、主要特点三个方面对《规划》的总体情况进行解读。
一、《规划》编制过程
为加快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67号)以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9〕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白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征求了白山市农业农村局、白山市商务局、白山市交通运输局、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并按照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规划》。
二、《规划》框架内容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为主线,重点围绕生态安全空间格局构建、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四方面”,编制形成《规划》,共分为十一章。
第一章为“十三五”生态环境形势。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成效,也指出了我市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为“十四五”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从机遇和挑战两方面分析了“十四五”期间,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时,综合研判,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六个关键时期。
第三章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实现高标准保护、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基本健全、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较大改善,初步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城乡繁荣、生态宜居、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丽白山。
第四章为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一是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全面施行产业准入清单,包括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清洁供暖、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清单;二是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包括科学制定二氧化碳峰值目标、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五章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一是开展污染物协同治理,包括制定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统筹控制大气污染物;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包括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源头替代、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开展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工程;三是分类管控重点污染源,包括强化燃煤锅炉升级改造、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城乡重点污染源治理。
第六章为加强“三水”统筹,强化“一方好水”综合治理。
一是深化水环境治理,包括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二是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包括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重要江河生态流量;三是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包括开展全市重点湖库生态调查、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四是统筹“三水”治理体系,包括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建设、建立跨界河流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矿泉水资源承载力评估分析。
第七章为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环境。一是分类施策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包括做好土壤保护基础工作、实施土壤分类别分用途管理、推进农用地风险防控、推动建设用地污染场地修复;二是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包括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八章为强化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安全格局。一是开展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包括强化林地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包括探索构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实施湿地综合治理,包括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落实矿山修复。
第九章为强化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一是强化辐射和重金属风险防控,包括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健全核与辐射应急响应体系、推进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治、提升化学品污染防控水平;二是提升危险废物防控水平,包括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提升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三是分类管控打造无废城市,包括加强工业固废监管、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四是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包括提升环境风险预警、排查、应对水平和加快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
第十章为强化制度保障,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是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包括完善绿色政绩考核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行GEP核算与考核制度、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二是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包括建立长效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金保障制度;三是强化环境治理监管体制机制,包括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障、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四是提升市场调节激励作用,包括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五是完善环境治理信用评价体系,包括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六是提升生态环保社会共治能力,包括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第十一章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二是统筹各类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三是科学精准治污,强化技术保障;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激励机制;五是广泛宣传引导,动员社会监督。
三、《规划》主要特点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为核心。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阐明“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期间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奋力开启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征程,为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生态强市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