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中心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3%以上,优的天数比例进一步增加,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多于1天;全市4个国家考核断面、8个省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水体标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水平持续良好,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按照“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工作思路,迅速形成总攻态势,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改善环境质量,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白山。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一谷一城”建设。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擦亮中国绿色有机谷底色,壮大长白山森林食药城实力。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省厅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留足我市的发展空间,以“三线”框住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充分发挥省级专家库作用,及时帮助指导基层和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部销号清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环境问题管得住、管得好、不反弹。将重点问题整改纳入“十大工程”重点任务,综合运用预警督办、通报约谈、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手段,推动整改提质提速。持续加大督察整改推进力度,确保整改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实现销号清零。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牢牢抓住减少煤烟型污染、柴油车治理、扬尘管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企业排放减量、重污染天气应对、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治理、精准管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类排污口整治任务,所有重点建制镇和常住人口万人以上城镇、现有工业集聚区全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成“千吨万人”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工作。继续推行农药化肥“双减半”行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7个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自然保护区内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推进湿地、草原分级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湿地、草原保护与修复水平。
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完善区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合力解决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县级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市直相关部门分别受理、按类交办、跟踪督办、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等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环境污染问题,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围绕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系统解决共性问题。
严格执法监管,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重点解决污染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滚动摸排核查和整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防控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对经济发达省份产业转移项目环境风险评估,严把环境准入关,最大限度降低生态环境风险。推进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估体系建设,完善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和重点园区及重点风险源企业三级防控体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防范应对机制。加快环境风险管控平台建设。
加强战略引领,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统领,以大气、水、土壤、危废污染防治, 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监管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1+N”规划体系,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规划文本编制。
今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将精心谋划包装大项目好项目,积极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