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白山市通过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中心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PM2.5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2021年同期下降13.3%,市中心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69天,比2021年增加1天。
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强化城市扬尘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道路、公路扬尘管控,加强绿化美化。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出台《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共排查营业餐饮场所718户,责令排放油烟不合格及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营业餐饮场所限期进行整改。印发《深入开展企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检查企业32家,并跟踪指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督管理,查处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案件1起。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上半年全市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氮氧化物减排,完成东圣焦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山水水泥脱硝改造,建立了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正在推进抚松新城热力公司、板石球团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深化柴油车污染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控制区检查,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安装6个点位的黑烟车自动抓拍监控视频并与省厅联网。路检路查车辆100余台。对7家4S店销售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进行了检查。
突出抓好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出台《白山市秸秆全域禁烧实施方案》和《白山市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完善秸秆全量化处置长效机制,综合运用人防和技防手段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在重点区域安装4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建立健全火点处置体系,有效提高了应对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争取省政府秸秆禁烧奖励资金200余万元。
强化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对噪声敏感区的监管。调整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市本级、江源区、抚松县正在委托三方开展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