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2024年度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助力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白山市将秸秆全域禁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全面打响秸秆全域禁烧攻坚战,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火必查、有查必处、有处必严,确保无违规火点。
全市2024年总播种面积为 98.11万亩。截至2025年1月2日,已完成秸秆处置50.69万亩,完成总任务的52%。其中:秸秆离田目标值为84.89万亩,已离田45.63万亩,完成目标值54%;全量还田目标值为6.67万亩,已经还田4.7万亩,完成目标值70%;非全量目标值0.06万亩,已经还田0.06万亩,完成目标值100%。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目标值为6.55万亩,已经完成2.19万亩,完成目标值33%;“一公里”范围内秸秆处置目标值15.51万亩,已完成11.04万亩,完成目标值71%。残茬处置目标值为49.95万亩,已处置15.47万亩,完成目标值31%。
一是认真谋划秸秆全域禁烧工作。白山市生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白山市2024-2025年度秸秆全域禁烧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增强抓好秸秆禁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前谋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前做好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理准备工作。
二是压紧压实禁烧责任。召开全市2024年秋季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推进视频会,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六个县(市、区)都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秸秆残茬处置清单,分别召开了部署会,明确了责任,压实了任务。各地均按要求建立残茬处置台账,制定残茬烧除计划并及时报省厅备案。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秸秆全域禁烧督导帮扶工作方案》,明确网格化包保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到地块,切实做到“块块有人包,处处有人管”。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白山市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的地区及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办法。
四是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依据《白山市2024-2025年度秸秆全域禁烧监管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巡查组,对部分重点乡镇开展了巡查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秸秆离田工作。11月 5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长白县、靖宇县、江源区重点乡镇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累计出动巡查人员5872余人次,巡查车辆3034余车次。
五是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累计悬挂条幅234余条,发放宣传单22066余份。
下一步,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措施,严格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坚决预防和遏止秸秆违规焚烧行为发生。
一是大力推进秸秆离田。督促各县(市、区)成立推进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把秸秆离田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按时完成离田任务。
二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切实发挥秸秆禁烧巡查联合工作组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包保责任制。充分利用人防和技防手段,持续开展巡查,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发生违规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区及相关责任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完善灭火体系。要求各乡镇、村建立灭火队伍,畅通通讯通道,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及时扑灭。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环保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