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首页>县区动态

江源区农业源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2014-09-18 收藏

  江源区农业源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二五农业养殖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推进全区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全区畜禽养殖业点多、面广、治污能力差的现状,积极强化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使农业源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信息台账,推行畜禽养殖业排污备案登记制度

  推行畜禽养殖业排污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全区畜禽养殖业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向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同时,环保部门定期将排污备案情况抄送畜牧、工商、农业等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联动管理。避免新建畜禽养殖企业出现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先建等情况。通过实行排污备案登记制度,把全区畜禽养殖企业全部纳入环保监管范围,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经现场检查,对每一户养殖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研究治理方案和制定措施,做到;一场一策,形成和建立了全区农业养殖污染源管理档案台账,由专人负责,对于完成污染治理、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归档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形成完整的畜禽养殖行业和农业源减排信息台账。

  二、整合管理职能,强化监管措施落实

  江源区环保局为更好地推进农业源减排工作,切实强化环境监管,将环保部门所有涉及畜禽养殖行业相关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由多头管理,变为由一个科室集中负责。畜禽养殖行业的审批验收、排污费征收、执法监管、技术指导、环境监测、减排工程建设等各环节,均由污控科统筹管理,综合协调,避免出现职能交叉、重复检查和管理不到位情况,形成督促有措施,执法有抓手的良好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及时跟踪调度企业污染治理工程运行情况,做到督促到位,指导到位,整改到位。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加大环保审批公众参与力度,从项目选址上入手,项目选址需要环保部门、畜牧部门及项目所在地镇(街)三方同意才能批准建设,严禁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禁养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避免项目选址不合理。对未批先建且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及相关环保要求的同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三、建立奖惩制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加大农业源减排;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污染治理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农业养殖污染治理的企业,给予环境保护;以奖代补1-2万元资金补贴。目前累计发放奖补资金达24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污染治理的压力,全面提高了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对未经审批、验收和污染治理设施落实不到位的畜禽养殖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联合畜牧、工商等部门吊销畜牧、工商证照。同时,一律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积极推进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和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农业清洁生产。

  四、明确责任任务,合力推动农业源减排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组织农业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统筹推进畜禽养殖业与农业源减排协调发展。

  牧业部门负责落实好畜禽养殖项目备案管理工作,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供畜禽养殖数量数据、农业源减排统计数据、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进度,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审批事项前要求企业必须到环保部门申领排污备案登记表。

  工商部门负责落实环保前置管理工作,发放工商执照前,要求相关企业必须达到环保的污染治理要求。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项目扶持工作,根据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情况,以农业源减排治理工程为重点,争取扶持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以扶持。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源减排财政支持政策,拓宽资金渠道,保证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农业部门负责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

  五、加强教育指导,扎实推进污染治理

  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切实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环保部门与畜禽养殖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减排责任,加快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指导企业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建立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法收集粪便,对污水进行厌氧处理,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有机肥或有机复合肥,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确定规模化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每年至少保证5户以上的企业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形成减排能力。

  截止今年7月末,30户养殖企业全部建成减排设施,到2015年底,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建成配套的固体废物及废水贮存设施,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全面完成农业源减排任务。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