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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采取措施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

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05-03 收藏

 

  抚松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采取措施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

  一是严格生态空间管制。落实《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办法》对于生态红线划定区域,严格管控措施,严格环境准入,加大生态监测管控力度,强化考核问责,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二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的管护力度。建设布局合理、类型齐全、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网格体系。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争创国家公园。

  三是加强生物物种的保护。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重点建设中华秋沙鸭、笃斯越橘、野山参等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育保护地,进行野生动植物的人工繁育,扩大野生濒危动、植物种群,严格保护好珍惜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

  四是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全力组织实施《抚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五是生态镇村创建。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国家级生态村7个,省级生态村40个的创建任务。

  六是自然保护区整治。完成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2017年4月底前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人类活动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及保护区内破坏林地、采石、违规建筑及其他人工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核查,列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设施)清单;对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设施)的建设时间、地点、面积、批准机关、批准文件、占用林地及环评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开展抚松野山参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对核心区内前营村和吊打村2个村,共121户,250人制定移民搬迁计划,实施生态移民。

  七是矿区整治。整治矿山开发超限、超域、超额和破坏生态问题,重点检查核实矿山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超限、超域、超额开采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问题。

  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开展大蒲春河水源保护区拆迁工作,制定拆迁方案,完成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

  抚松县环保局 魏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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