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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环保局行政审批严把“四关”

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03-14 收藏

  抚松县环保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审批权限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做到环评审批率100%,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严把项目预审关。对企业上报的项目,认真对照相关规定,查看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件资料是否齐全。 

  二是严把项目选址关。结合抚松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动深入实地对项目选址进行勘察,对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提出调整意见并积极协助企业重新选址,防止因选址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确定环评文件等级并决定是否审批,严禁项目降级审批。执行“三个不审批”规定,即对环评文件中环境风险评价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即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不可行的一律不予审批;即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符合审批要求的,严格按服务承诺审批时限给予审批。 

  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要求业主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建设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自2017年以来,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 37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3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34个,出动现场踏查70余人次。所有项目按照审批程序先行踏查现场进行操作,依法按程序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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