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抚松县工作协调联络组接到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函,反映抚松县抚松镇孢子圈村中心地带有一养殖户,院落内建有猪舍,目前正准备扩建,猪圈异味刺鼻,影响周围村民生活。
接到交办函后,抚松协调联络组立即将此案件交办给抚松镇政府、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经核查,认定反映情况属实,该养殖户为非规模以上养殖,院落内有猪舍两栋,面积为140平方米,现在存栏成年猪26头,仔猪52头,猪舍内气味较大,目前没有扩建的打算。
针对此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养殖户已在庭院内新建防渗、防溢、防雨的储粪池,并随时清运至农田地;并由抚松镇环保中队、畜牧站对该养殖户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管其维持现有养殖规模,不准扩养、扩建;由抚松镇畜牧站、孢子圈村对该养殖户进行监管,加强规范养殖,及时清运猪舍粪污,每天喷洒来苏儿等消毒剂,消除对周围村民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