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蔡宝峰带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组,到抚松县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验收工作。
评审组通过观看宣传片、实地踏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抚松县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评审组对抚松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抚松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预审条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同时建议抚松县要加快推进《抚松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创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按照相关规程和指标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建设指标可达性的佐证材料,规范相关档案、记录管理,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各个环节落实落地。
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福源表示,抚松将以此次评审验收工作为起点,再接再厉,继续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首要战略位置,坚定信心、强化举措,让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全民自觉遵守和践行的风尚,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让生态文明效益推动抚松实现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抚松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长期以来,抚松县始终把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发展之基,充分发挥独特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坚持“生态强县、产业兴县、特色富县”的发展战略,系统推进生态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