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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信访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2025年2月)

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浑江区分局2025-02-24 收藏

 

序号

受理时间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

1

2025.01.23

老酒厂院内的烟囱冒烟,烟味刺鼻,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市民朋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信访人(市民朋友)所反映的问题,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浑江区分局监察人员于2025年01月24日到达现场与信访人(市民朋友)电话对接了解情况后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市民朋友)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位于浑江区金地豪庭小区对面老酒厂室内使用自制煤炉取暖时产生烟尘影响周边环境。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商户进行协调劝阻,改用电、燃气等清洁设施取暖使用。

 我局已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匿名),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2

2025.02.05

华府新城1号楼2号楼之间大屏幕,夜间光照影响生活。

市民朋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信访人(市民朋友)所反映的问题,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浑江区分局监察人员于2025年02月06日到达现场与信访人(市民朋友)电话对接了解情况后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市民朋友)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位于浑江区华府新城。该小区内1号楼与2号楼之间LED屏幕夜间过亮,影响居民休息。我局要求该小区社区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时间,调整灯光亮度,不给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我局已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市民朋友),表示基本满意。

3

2025.02.17

白山市浑江区东风桥盛世凯厦小区属于为配套专用商业用道的小区不能经营餐饮,所以小区西门新开的《顺隆品粤小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规,该餐饮在营业前必须通过白山市环保局审批,请问一个违法餐厅怎样通过审批,业主已向白山市环保局信访部门反映过此问题均被敷衍扯皮,请问该餐厅营业是如何违法审批的,还是主管部门不作为?

处理结果;1、我局按照2020年3月24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文字号:吉环环评字[2020]11号)第一条;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名录》项目类别号第四十款、社会事业与服务中的115号项目类别中包含餐饮服务业予以豁免环保备案管理制度。

2、我局按照2024年8月15日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白山政函[2024]132号)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第二条,餐饮服务行业在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异味问题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

2025.02.17

民中小区11号楼爱民大骨头饭店室外排风系统声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请相关部门处理。(经回访,问题未解决,请部门重新处理。)

市民朋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信访人(市民朋友)所反映的问题,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浑江区分局监察人员于2025年02月21日到达现场与信访人(市民朋友)电话对接了解情况后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市民朋友)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查,位于浑江区“爱民大骨头”正常营业中。该店厨房外排风机设备在使用时产生噪声,未采取隔音防护措施,影响小区周边环境。我局要求该饭店立即对排风设施采取隔音降噪防护措施。

我局已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市民朋友),表示基本满意。

初审:王宝宇    复审:姜虹宇    终审: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