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白山市中心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和PM10、O3-8h。年均值分别为PM2.5为0.029mg/m3、PM10为0.056mg/m3、O3-8h为0.128mg/m3。年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PM2.5为0.035mg/m3、PM10为0.070mg/m3、O3-8h为0.160mg/m3)
中心区环境空气全年具体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全年有效天数为364天,优良天数为352天,污染天数为12天。各项指标年均值分别为:SO2为0.014mg/m3,NO2为0.019mg/m3,PM2.5为0.029mg/m3,PM10为0.056mg/m3,O3-8h为0.128mg/m3,CO为1.8mg/m3。
白山市中心区2019年降水PH值范围6.75-7.52,均值为7.11,未发生酸性或碱性降水。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鸭绿江流域
白山市鸭绿江流域有五个监测断面,分别为二十三道沟、绿江村、鸠谷、葫芦套、苇沙河,按水体功能分类均为Ⅱ类。
2019年各断面水质年均值均满足Ⅱ类水质的标准要求。整体断面达标率100%。
2、松花江流域
抚松县境内地表水监测断面为参乡一号桥、抚松渡口,按水体功能分类均为Ⅱ类。本年度各断面年均值均满足Ⅱ类水质的标准要求。整体断面达标率为100%。靖宇县境内地表水监测断面海岛电站属于松花江流域支流珠子河,按水体功能分类均为Ⅲ类。本年度该断面均值满足Ⅲ类水质的标准要求。断面达标率为100%。
3、浑江流域
浑江流域在白山境内有两个断面,分别为大阳岔和西村,按水体功能分类大阳岔为Ⅱ类,西村为Ⅲ类。本年度各断面年均值均满足水体功能的要求。整体断面达标率为87.5%。
三、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白山辖区内有7处水源地,分别为曲家营水库(市中心区)、协力水源地(江源县)、七道沟(临江)、飞龙泉(靖宇)、巨龙泉(靖宇)、大蒲春河(抚松)、十九道沟双山(长白)。
本年度辖区内7处水源地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饮用水源地三类水体标准的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1、市中心区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白山市中心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10个(单网格为450×450),覆盖面积22.275平方公里,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4分贝,满足吉林省区域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
2、市中心区交通干线噪声状况
白山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为50个,总路长为61770米,昼间超过70分贝的干线长度为14380米,道路交通噪声超标长度占测量总长度的23.3%,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6分贝,满足昼间噪声标准要求。
3、市中心区功能区噪声状况
本年度对中心区功能区噪声进行了四个季度的监测。功能区噪声昼间1类区达标率为75.0%,2类区达标率为79.4%,3类区达标率为93.3%,4类区达标率为99.4%,铁路道路两侧的噪声达标率为100%,功能区噪声昼间总达标率为88.5%。功能区夜间1类区达标率为75.0%,2类区达标率为70.4%,3类区达标率为77.8%,4类区达标率为85.2%,铁路道路两侧的噪声达标率为77.8%,功能区噪声夜间总达标率为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