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泽国际购物中心美食广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泽国际购物中心美食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大街152号广泽国际购物中心(4-5层)
2、工程简介
(1)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广泽国际购物中心美食广场建设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大街152号。利用已建成广泽国际购物中心4到5层进行经营,每层面积为2500m2,其中4层为11家餐饮门店,5层为37个餐饮档口,总建筑面积为5000m2。平均日接待能力为560人。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
本项目营运期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单位职工生活污水及顾客餐饮废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废气主要出废气主要为食物烹饪产生的油烟、油烟和餐饮泔水异味及天然气燃烧产物废气;噪声主要为风机、空调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固废物为餐饮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顾客餐饮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1.52t/d(4204.8t/a),顾客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混合后污染物产生浓度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废水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白山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浑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烹饪产生的油烟、油烟和餐饮泔水异味及天然气燃烧产物废气。
(1)油烟
本项目最大就餐人数为560人,油烟产生量为120.96kg/a,油烟产生浓度为2.1mg/m3,经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85%)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315mg/m3,排放量为18.14kg/a,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处理后烟气通过专门的烟道,经排气筒外排,高度应高出屋顶1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异味
本项目为餐饮业项目,主要为油烟和餐饮泔水产生的少量异味,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油烟排放的相关要求,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20m,本项目2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且通过企业外排油烟做油烟净化处理,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空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餐饮泔水统一放入泔水桶,同时加盖密封,贮存在临时贮存间内,定期外卖于最近农户作堆肥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3)天然气燃烧产物废气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炊事用热,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后产物为少量的CO2和水蒸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排风机及空调等,其声压值在70—80dB(A)之间,风机位置距最近居民约30m,距离较远,本环评建议在设备的选购上采用低噪声设备,然后对风机采取安装消声器、机座加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再经建筑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物
项目建成后,主要固废物为餐饮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08t/a,其中餐饮泔水产生量为40.32t/a,外运送至最近农户作堆肥处理;隔油池废油脂产生量为0.2t/a,放入塑料桶内,贮存于临时贮存间,定期外卖个体户作为生产肥皂原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56t/a,其中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4t/a,顾客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16t/a,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因此,本项目固废物得到了合理地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起。
五、环评结论
本项目为广泽国际购物中心美食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白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厂址选择合理,公众认同性较好。所产生环境污染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均得到有效控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的建成能够为周围居民提供饮食服务,带动区域经济增长,解决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范企业自身产生的环境问题,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此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建成后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禄涛
地 址:白山市浑江大街152号
电 话:15204395666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431—85918267
九、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白山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