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王洪武中医(骨伤)医院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王洪武中医(骨伤)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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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白山市浑江区民中街46号 |
建设规模 |
租用现有建筑,占地面积500 m2,总建筑面积1080m2,拥有床位30张,主要开设中医骨科、中医康复科等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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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 |
白山市环保局 |
总投资额(万元)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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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吉林大学 |
环评负责人 |
李海毅 |
电话 |
85168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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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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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区民中街46号,项目租用现有建筑,占地面积500 m2,总建筑面积1080m2,拥有床位30张,主要开设中医骨科、中医康复科等科室 。总投资为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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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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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施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及医院职工产生的生活废水、洗衣房废水、食堂废水,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设施,医废暂存场地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进行地面硬化和防渗处理。 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味)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拍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应高出附近住宅楼3m。 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风机、各类泵站等产生噪声,噪声级范围在65-80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等。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送往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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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 反馈 |
邮编: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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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电话:322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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