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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浑江油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来源:2016-02-02 收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浑江油库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 

白山市浑江区东兴街道城东路26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 

油库设计库容为3.2×104m3 

项目审批部门 

白山市环保局 

总投资额(万元) 

7444.30 

环评单位 

长春天泽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李长晶  

电话 

0431-82766599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区东兴街道城东路26号,原油库库区内。扩建后油库设计库容为3.2×104m3,折减后总库容2.7×104m3,属三级油库。2024年油库设计年周转量为45×104t,其中柴油30×104t/a、组分汽油13.4×104t/a,乙醇1.6×104t/a,综合柴汽比为2:1。本项目总投资7444.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扬尘和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占用土地造成地表水土流失;以及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处理站处理,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库内设置地埋式污水站,对现有生产和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废气:本项目罐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企业对装车过程采取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经回收后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1台额定功率为0.54MW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和SO2等,经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烟气浓度确保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油库噪声源为各种泵类、锅炉鼓、引风机和车进出车辆的噪声,各种产噪声设备均至于室内,经监测本项目厂界以及卸油区机泵外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物:生产废物主要为清罐时油罐罐底废渣以及隔油池上层油污,由白山市江源区跃阳建材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理。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 反馈 

邮编: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邮箱: 13604495218@163.com 

电话反馈 

电话:322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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