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浑江油库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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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白山市浑江区东兴街道城东路26号,现有厂区内 |
建设规模 |
油库设计库容为3.2×10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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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 |
白山市环保局 |
总投资额(万元) |
74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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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长春天泽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李长晶 |
电话 |
0431-8276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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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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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区东兴街道城东路26号,原油库库区内。扩建后油库设计库容为3.2×104m3,折减后总库容2.7×104m3,属三级油库。2024年油库设计年周转量为45×10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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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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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扬尘和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占用土地造成地表水土流失;以及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处理站处理,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库内设置地埋式污水站,对现有生产和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废气:本项目罐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企业对装车过程采取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经回收后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1台额定功率为0.54MW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和SO2等,经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烟气浓度确保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油库噪声源为各种泵类、锅炉鼓、引风机和车进出车辆的噪声,各种产噪声设备均至于室内,经监测本项目厂界以及卸油区机泵外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物:生产废物主要为清罐时油罐罐底废渣以及隔油池上层油污,由白山市江源区跃阳建材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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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 反馈 |
邮编: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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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电话:3226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