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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来源:2016-06-06 收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头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抚松县振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头道松花江铁路大桥下游420m处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坝体、管理房及机电金属构件等,规模为建设完成后拦河坝拦蓄水面长度约820m,形成水面面积约9.45万㎡ 

项目审批部门 

白山市环保局 

总投资额(万元) 

1106.41 

环评单位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王永刚 

电话 

043185950282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设计在头道松花江铁路大桥下游420m处修建一座165m拦河坝,建设内容包括坝体、管理房及机电金属构件等,规模为建设完成后拦河坝拦蓄水面长度约820m,形成水面面积约9.45万㎡,总投资1106.4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的影响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车辆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运输对区域交通运输的压力等。主要包括废水和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栏、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及时洒水、限制进场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旱厕定期清掏送做农家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将产生噪声的大型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禁止夜间施工。 

本项目建成后,下游不会出现减脱水段,因此不会影响下游灌溉和其他用户取水。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 反馈 

邮编: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邮箱: 13604495218@163.com 

电话反馈 

电话:322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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