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头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抚松县振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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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头道松花江铁路大桥下游420m处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坝体、管理房及机电金属构件等,规模为建设完成后拦河坝拦蓄水面长度约820m,形成水面面积约9.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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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 |
白山市环保局 |
总投资额(万元) |
11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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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王永刚 |
电话 |
04318595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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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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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计在头道松花江铁路大桥下游420m处修建一座165m拦河坝,建设内容包括坝体、管理房及机电金属构件等,规模为建设完成后拦河坝拦蓄水面长度约820m,形成水面面积约9.45万㎡,总投资1106.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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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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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的影响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车辆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运输对区域交通运输的压力等。主要包括废水和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栏、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及时洒水、限制进场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旱厕定期清掏送做农家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将产生噪声的大型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禁止夜间施工。 本项目建成后,下游不会出现减脱水段,因此不会影响下游灌溉和其他用户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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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 反馈 |
邮编: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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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电话:3226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