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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批复公告

来源:2016-06-14 收藏

  关于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

  工程批复公告

审批类型及文号:白山环建字[2016]20号 

项目名称: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抚松县振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审批时间:2016年6月13日 

见联系方式 

公众反馈意 

电话:0439-3226650 

邮箱:13604495218@163.com 

地址:白山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134300 

诉讼权利告知 

行政复议与行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批复:见附件 

 

附件
  ·(20)头道松花江抚松县城水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doc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