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3号令)的规定要求,我局受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申请单位申请变更许可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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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核准事项 |
变更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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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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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白山市板石街道吊水壶三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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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若曼 皮彻 |
姓 名 |
周富华 |
证件类别 |
护照 |
证件类别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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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码 |
BA734663 |
号 码 |
150************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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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和范围 |
使用Ⅴ放射源 |
证书编码 |
吉环辐证【00146】 |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9-3249118
白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