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类型及文号:白山环审字(书)[2017]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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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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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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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201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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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联系方式 公众反馈意 |
电话:0439-3226650 邮箱:zangjie1314@163.com 地址:白山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134300 |
诉讼权利告知 行政复议与行政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批复: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