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山市宏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预制件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白山市宏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岗村五社 |
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建筑面积1102㎡,年产450个化粪池、1500个检查井及2250个检查井盖。 |
||||
项目审批部门 |
白山市环保局 |
总投资额(万元) |
500 |
||||
环评单位 |
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宫睿 |
电话 |
0431-85161284 |
||
公示时间 |
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6日 |
||||||
建设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六道江镇西村窑沟。场界东侧为山体,西侧为横道河,其余两侧为农田。距本项目最近村屯为西侧530m处窑沟村。项目属于扩建,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新建1座500m2生产车间,购置安装2条蒙砂自动流水线、1台洗瓶机和1台烘干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万只蒙砂瓶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污水、扬尘、垃圾等。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采取环境报告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环境。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项目运营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搅拌工序;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废气: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气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厂区及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 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消声器、隔声装置等降噪减振措施和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定点存放,按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
|||||||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 反馈 |
邮编: 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邮箱: zangjie1314@163.com |
|||||
电话反馈 |
电话:3226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