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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宏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预制件加工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05-28 收藏

项目名称

白山市宏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预制件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白山市宏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岗村五社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建筑面积1102㎡,年产450个化粪池、1500个检查井及2250个检查井盖。

项目审批部门

白山市环保局

总投资额(万元)

500

环评单位

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宫睿

电话

0431-85161284

公示时间

2018528日至201866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六道江镇西村窑沟。场界东侧为山体,西侧为横道河,其余两侧为农田。距本项目最近村屯为西侧530m处窑沟村。项目属于扩建,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新建1500m2生产车间,购置安装2条蒙砂自动流水线、1台洗瓶机和1台烘干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万只蒙砂瓶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污水、扬尘、垃圾等。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采取环境报告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环境。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项目运营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搅拌工序;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废气: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气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厂区及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

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消声器、隔声装置等降噪减振措施和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定点存放,按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 反馈

邮编: 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邮箱: zangjie1314@163.com

电话反馈

电话:322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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