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市区“两考”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2019年“两考”期间,在市中心区范围内继续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一切从事制造的企业、加工、个体工商户必须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各制造的企业、加工、个体工商户噪声源在6月1日至6月29日“两考”复习、考试期间,禁止在中午12:00时至14:00时和夜间20:00时至次日早6:00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活动。
三、6月7日至9日“高考”应试期间,第一中学、第九中学、第十六中学三个考点周围及生活区,特别是距考点200米范围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制造的企业、加工、个体工商户、住宅装修、各类维修等,禁止昼夜产生一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6月27日至29日“中考”应试期间,各考点周边各类噪声源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环保部门将严格巡查,对考点周围可能产生噪声的单位和经营点实施重点监控,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五、“两考”事关广大考生前途,请一切噪声源理解“两考”对莘莘学子的重要性,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向我们反映环境噪声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查处。
举报电话:12369(夜间)、(白天)3361571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