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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山市纪委监察委业务用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05-31 收藏

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局于2019年4月受理你单位《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根据白山市君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山市纪委监察委业务用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经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入河排污口现场勘查和对论证报告书审核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及排放方式 

  该项目排污口位于:白山市浑江区板石街道吊水壶村陈家沟小河右岸。坐标位置:东经126°24′14″,北纬41°59′41″。该排污口高于板石河防洪水位,符合防洪规划。排污口入河方式利用地理优势就近排入陈家沟小河,流经450米后汇入板石河。排污类型为生活污水、间歇排放,排污口形式为直径0.5米水泥管、标高550米。 

  二、入河水量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该项目污水排水量1104吨/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COD为0.06t/a,NH3-N年为0.009t/a,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中的一级标准达标排放。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对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二)设立入河排污口标牌。建立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工作,定期对排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开展监测。水质监测数据、环保设施维护、运行记录等要规范建档。 

  (三)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故时的污水全部进入应急储池,避免对下游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在条件成熟和具备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将处理后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五)当入河排污口位置发生变化、排污总量发生变化或国家相关法规另有规定和要求时,应重新申请办理相关审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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