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白山市祥达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山慈铭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3号令)的规定要求,我局受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申请单位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 |
地点 |
白山市祥达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白山慈铭医院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909号 |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对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9-3249118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