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山市纪委监察委业务用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白山市浑江区板石街道吊水壶村 |
一、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白山市浑江区板石街道吊水壶村,项目南侧、西侧及北侧均为山体,东侧隔S103省道40m处为吊水壶村,距离最近的居民为东侧40m处的吊水壶村居民(约45户)。主要建设内容:边坡处理工程、10KV供电工程、饮水工程、污水处理站建设及室内空调安装系统。项目占地面积为11359㎡,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为60㎡。饮水工程从纪委院内为起点至吊水壶村饮用水管处为终点,管线长1329m,管线距离最近的居民为东侧50 m处的吊水壶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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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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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固体废物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发现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验收结论 依法履行环保义务,全面落实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环保要求全面落实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不得外排及随意倾倒丢弃,应由有资质及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