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位于浑江河上游,厂址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河口村,厂区东侧为中建六局施工场地,南侧隔45m为白山市天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空地,西侧为鹤大公路,北侧为空地,本次改造项目位于厂区内部,在原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地点中心坐标为东经:126.481529,北纬:41.97331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0月31日得到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此项目的批复。该项目工程性质为技改,于2019年10月完成建设。
(三)投资情况。该项目由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53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9.63万元,占总投资100%。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落实了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环保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山环审字 (表) [2019]34号)的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二)本项目废气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氨和流化氢排放浓度最均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中的相关要求。
(三)厂界噪声检测点检测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及4a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做到妥善处理,不会污染环境。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建设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各类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进行验收备案。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依法履行环保义务,全面落实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脱水后的污水站污泥(含水率≤60%)定期送西北天灰场,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三)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符合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化管理,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规范排污口设置,投入运行后,你公司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监测计划进行监测,严格控制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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