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白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0日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环评“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满足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持续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审批事项全程网办“零跑动”、“多评合一”等制度,提升项目审批效率,降低项目落地成本。精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超前启动“五个对接”,实行超前介入、全流程包保和跟踪服务,建立市、县两级重大项目联动调度工作机制。
责任科室:审批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实施的行政运行体系和科学有序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重新梳理了权责清单,编制《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
责任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强化“互联网+政务”能力。依托“吉事办”网上办事大厅,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强化数据归集共享,落实《白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全量归集上传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免提交、免填写清单,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深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录入工作。继续做好“双公示”工作,严格公开时限,按时归集上传,规范录入。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积极主动协助市场主体做好失信信息信用修复。
责任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白山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加强涉商考核评议,以省厅环保专家进基层、“万人助万企”和服务企业月活动为契机,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和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现场帮扶活动。
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白山市生态环境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建立“一案三书”制度,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下发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不断扩大“我要执法”APP 应用覆盖面和实际使用率,依托信息化手段切实增强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坚决纠正选择性、趋利性执法。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及时调整更新“两库一清单”,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和年度抽查计划,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及时录入抽查结果。
责任科室:法规科、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党和国家做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对“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推介。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务新媒体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