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顺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0600MA17TN5M8N001V)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工作。经现场检查,该排污单位已停产,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络排污单位法人或其他人,至今未取得联系。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规定,若未履行该义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现我局决定,对吉林省顺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0600MA17TN5M8N001V)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浑江区分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