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吉林省顺薪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靖宇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靖宇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七批次用地(靖宇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进行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