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抚松县松江河常青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长春市博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进行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