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吉林省荣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靖宇县人民政府第三批次(花园口镇花园村)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靖宇县人民政府第三批次(花园口镇花园村)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进行公示。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