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审核比对工作
为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按照国家、省普查办要求,白山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近期全面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审核对比工作。同时,综合数据审核工作内容,提炼形成普查数据审核报告,并与相应的社会经济指标、环境统计结果的对比、区域、流域和行业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结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并明确整改措施。针对火电行业(4411、4412和4417)核算修改企业末端设施运行率(即K值),高效脱硫、高效除尘、高效脱销的进行核实,并如期完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核算工作完成报告》的编写工作,并上报至省普查办。
市普查办根据《关于普查数据库内各类普查对象状态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省普查办的相关要求,重新整理企业状态,与税务、电力等相关部沟通,调取停产企业的证明及佐证材料,并于10月22日完成上报工作。在开展普查数据审核对比工作期间,充分利用环统企业填报数据和普查企业填报数据再次进行认真比对,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确保普查数据审核的准确性。
二、我市普查办及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普查数据审核及相关表格填报工作
近期,按照省普查办工作部署,我市普查办及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普查数据审核及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再次认真核对各普查数据,并按照省普查办《关于报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初步结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完成附件1填表基本情况、附件2工业源废水、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附件3 农业源废水、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附件4生活源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附件5集中式废水、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附件6移动源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附件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的填报工作。同时采取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进行核实,包括基本信息、产排污及治理设施、企业基本情况(原料用量、燃料用量、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台账管理信息。截止10月16日,全市进行对1668个空间采集工作。工业源955个,已采集总数954个,关联率100%,1个企业因软件问题无法采集,已将问题上报省普查办。农业源总数190个,已采集190个,关联率100%。集中式总数16个,已采集16个,关联率100%。生活源424个,已采集424个。移动源74个,已采集74个,关联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