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标三十五---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20-05-08 信息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指标属性】参考性指标
【考核要求】实施
【完成情况】已达标
白山市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根据《白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白山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采取“四分法”构建了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一条龙”分类收运处理;根据《白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白山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督导方案》等文件要求,白山市各县区已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初步建立长效保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