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一是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实行“网格化”和“双随机”监管制度。根据“网格化”监管要求,将所有执法人员纳入“网格化”监管体制,网格人员对网格片区内的重点企业实行包保责任制,形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环境监管体系。根据“双随机”监管机制要求,按季度开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精准化水平。我市现有排污许可发证管理单位295家、登记管理单位1254家,均已全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
二是凝聚联防联控工作合力。会同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统一行动,增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与交警部门联合报请市公安局设立货车限行管控区域,开展高污染机动车管控;与住建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与城管部门联合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整治等。今年以来,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检查750家次,扬尘污染检查30家次,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检查90家次。
三是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督促指导3家企业履行处罚决定,完成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收集并上传32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优先将守信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做到“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倾斜执法要素,加强执法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真正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