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水生态环境科(对外合作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固体废物化学品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访应急办,联系包保江源分局。
刘洪泽,男,1977年8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任白山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指导站站长,2016年9月任白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科科长,2020年1月任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