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水生态环境科(对外合作科)、生态环境督察科(生态环境监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固体废物化学品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临江市分局、抚松县分局,联系吉林省白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刘洪泽,男,1977年8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任白山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指导站站长,2016年9月任白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科科长,2020年1月任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