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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山阳光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金刚切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白山阳光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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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江北七道江镇喜丰节水东侧 |
建设规模 |
设备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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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 |
白山市环保局 |
总投资额(万元) |
127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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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吴航 |
电话 |
0431-85161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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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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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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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江北七道江镇白山阳光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东侧为吉林蓝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201国道,西侧为吉林喜丰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隔乡道为已拆棚户区。项目将现有4台砂浆切割机升级改造为金刚线切割机,项目改造升级后可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根据环保及节能要求,拆除原供暖锅炉,采用水源热泵供暖。项目改造完成后,年产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精密切片增加700万片,为2500万片。单晶硅片的指标:电池片尺寸156mm×156mm,厚约0.18 mm~0.20 mm。项目总投资1270.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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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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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边环境。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厂区内排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建贮水池,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废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全封闭措施,异味经除臭处理后排放,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经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应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 固体废物:边角料和废硅片统一收集作出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由制作活性炭厂家统一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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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 反馈 |
邮编: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邮箱: zangjie131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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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反馈 |
电话:322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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