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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长辉石油有限公司三工地长辉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05-14 收藏

 

项目名称

白山市长辉石油有限公司三工地长辉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白山市长辉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白山市金英路东侧

建设规模

销售量为压缩天然气10000Nm3/d(由L-CNG提供),LNG15000Nm3/d,油品年销量为1720t(其中汽油720t,柴油1000t)。 

项目审批部门

白山市环保局

总投资额(万元)

999.6

环评单位

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金仙玉

电话

0431-88680297

公示时间

2018514日至2018523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金英路东侧项目东侧为农田,隔农田133m为居民区;项目南侧为拆迁房(无人居住),23m处为闲置民宅(已被企业收购);项目西侧为金英路,隔金英路为长城彩钢,45m处为隆裕花园;项目北侧为农田,隔农田109m为居民区。项目占地面积4838.92㎡。建设一座加油与(LNGL-CNG)加气三级合建站。项目主要工程:新建站房299.25㎡,新建加油加气罩棚投影面积1242㎡;设加油机6台,分两排布置,设加气机4台;站区北侧为油罐区,新建汽油罐三个,油罐单台10m3;柴油罐三个,油罐单台20m3;站区南侧为LNG储罐区及工艺区,新建30m3LNG储罐一台(LNG加气注与L-CNG共用),设置CNG储气瓶组一台,储气容积为3.9m3。项目总投资999.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污水、扬尘、垃圾等。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采取环境报告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环境。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白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油罐清洗废水由清洗单位(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不准排入地表水体。按照《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须采用双层罐、双层管道,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渗措施做好油罐区、加油区及站内各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出现泄露或渗漏污染地下水体。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加油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安装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率均大于95%),产生的废气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LNG加气工艺废气:本项目设置EAG加热器对BOG低温气体进行加热,经过与空气换热后的天然气比重会小于空气,通过LNG潜液泵设置放散口进行放散,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L-CNG加气工艺废气:安全放散废气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由15m放散管集中放空,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

噪声: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同时安装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出入加油气区内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进站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定点存放,按规定妥善贮存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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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34300

地址: 白山市环保局

邮箱: zangjie13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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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322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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