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专家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程序和规范,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原则,独立客观、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履行专家职责。
(二)熟悉本专业、本行业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能力;从事水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领域研究或技术工作满五年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及有关管理经验。
(三)在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过硬技术能力及丰富实践经验;掌握和熟悉水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流域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方面经验。
(四)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咨询工作,能够承担外出踏勘、项目评审等工作,并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或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鼓励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人员申请入库。
二、征集方向
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业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城市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拟订与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控、黑臭水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领域法学研究及法律实务等10个方面,同一名专家可归属不同类别。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范围
本次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省内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申报材料
1.自荐和单位推荐专家:填写《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
2.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专家需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填写《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
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把关,择优筛选出符合条件专家,确定专家库名单。
(四)公示及入库
我局将在11月27日前完成推荐专家的审核及公示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白山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并在厅网站公布。
四、专家管理
(一)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向社会公开,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资源共享。市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咨询。
(二)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五、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尽快将推荐专家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组建专家库的工作顺利完成。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于跃
电话:15567978282
电子邮箱:2453171198@QQ.com
报送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翠柏路5号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