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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2025-09-26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通过了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6日-10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439-3226650(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白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4300 

  附件: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厄贝沙坦生产线项目-提取车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的批复

初审:王宝宇    复审:姜虹宇    终审:王晓平